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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686175779-202207-387133
文号
昆政办〔2022〕34号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7-15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球探足球比分_球探体育—激情直播赢盈中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球探足球比分_球探体育—激情直播赢盈中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21〕28号),加快培养适应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贯彻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贯彻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规划,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技能人才新高地。到2025年末,技能人才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培养引进更加优化、引领作用更加凸显,累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80万人次以上,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4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50万人,技能人才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持续提高。

二、 主要任务

(一)完善技能人才工作政策措施

1. 完善技能人才发展评价机制。到2025年,在全市遴选推荐不少于70个具备良好评价资质、社会公信力高、注重公益效果的技能人才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结合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行业、分片区布局,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2.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

3. 完善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贯通政策。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学历教育之间的界限,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资格,执行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强化技能贡献。加强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鼓励探索建立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健全技能人才工作激励机制

4. 激励高技能领军人才创先争优。优先推荐高技能人才参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及“春城计划”首席技师专项评选,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广泛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交流、休疗养和节日慰问活动。认真组织“名匠进社区”、“名匠进校园”、“名匠讲坛”等活动。持续加强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名匠工作室等建设,对建立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10万元、8万元;对由我市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人才评审并入选的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5. 激励技能人才专利创新。鼓励技能人才充分就业创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打造聚集吸引优秀技能人才基地。建立创新成果激励机制,激励技能人才开展技术创新、技艺革新、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对通过发明创造、技术创新获取国家专利的技能人才,给予当年度每项一次性奖励补助1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6. 拓宽技能人才发展空间。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按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推动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

7. 支持技能人才创业创新。积极推荐高技能领军人才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劳动模范。开展技能人才创业创新培训,支持技能人才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建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国家基础研究、重点科研、企业工艺改造、产品研发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8. 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专项特殊奖励,按规定探索实行股权激励、项目分红或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并结合技能人才劳动特点,统筹设置技能津贴、师带徒津贴等专项津贴,更好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受益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三)优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9. 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结合全市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根据培训意愿和就业需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发挥技工院校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帮助企业储备多层次技能人才。到2025年,累计培训4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退役军人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

10. 培养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针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的不同特点和培训需求,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对新型农民、农村创业带头人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市场经纪等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加强实际操作技能训练,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到2025年,累计培训1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11. 培养康养云师傅服务员。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养老护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照护师等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到2025年,累计培训5万人次以上,其中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少于1.5万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

12. 打造生态建设管护卫士。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生态护林员森林消防、森林管护、林业产业等技能提升培训。结合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开展绿色食品种植、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售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打造生态建设、绿色食品管护技能人才品牌。到2025年,累计培训4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 实施“马兰花计划”创业培训。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编制创业培训大纲和技术标准,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特点,开发创业培训相关课程(服务)包。逐步建立起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模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能够有效覆盖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到2025年,累计培训4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4.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以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为主要对象,选择社会需求大、培训层次高、就业前景好、学生认可度高的培训项目,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社会经济、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的能力。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均可按照培训目录选择相应工种参加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和鉴定补贴。到2025年,累计培训3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15. 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各类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采取菜单式、订单式及定岗式自主确定培养对象,突出高技能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发展壮大产业工人队伍。鼓励企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学徒制培训。鼓励行业协会参与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到2025年,累计培训2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6. 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围绕全市八大重点产业、五网建设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急需的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劳动者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增强技能人才与产业需求相契合。到2025年,新增高技能人才4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达到50万人以上,占技能劳动者3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 做大做强首席技师培育。发挥行业、企业和科研生产型单位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从新兴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企业中优先推荐高技能人才参加各类评审。充分发挥首席技师在单位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领军作用。到2025年,推荐入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达70名;组织评审“春城计划”首席技师专项达100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培育职业技能竞赛规模

18. 规范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针对性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工种)开展竞赛。制定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方案,规范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建立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专家库、教练团队及技能人才储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19. 大力开展岗位练兵竞赛。围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办赛。支持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20个职业(工种)的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各类市级职业(工种)技能竞赛第一名或技术状元的选手,按表彰活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推荐参加“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章”、“昆明市优秀技术能手”评选。(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20. 激励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对由我市选派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对技术团队给予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对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参加全省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0.2万元。对参加全市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第一名或技术状元的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五)实施培养技能品牌专项

21. 培养乡土人才技能品牌。大力培养乡土人才,推动乡土人才“孵育”专业化,实施乡土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行动,培养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引导乡土人才将传统技艺技能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相结合,推进乡土人才创新创造成果与市场对接,创办特色企业,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支持乡土人才企业吸纳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带动群众致富。支持乡土人才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培育一批人才集聚、产业集群的特色园区,开辟群众增收致富的快速通道,完成省级下达培养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

22. 培养昆明文旅形象大使。依托高等院校集聚优势,组织培养昆明文化旅游形象大使,大力培养实践服务型人才,以提升文旅行业企业、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开展导游、讲解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民族歌舞表演、旅店服务员等培训。到2025年,累计培训0.5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3. 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加强对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创业培训,开展创业辅导;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组织高级研修班。到2025年,累计培训0.5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

24. 培养数字化经济人才。紧盯市场需求,重点对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培养企业经营管理实用型人才;采取产教融合的模式,重点对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态,培养数字产品研发、先进制造、数字化运营和数字营销等方面的实用型数字化技能人才,开发数字化经济人才培训新模式。到2025年,累计培训0.5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25. 培养电子商务运营人才。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电商客服管理、电商美工、电商运营管理、乡村电子商务等人才培养。培养“网红达人”“直播带货能人”等新业态创业者。到2025年,累计培训0.5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26. 培养对外合作交流使者。服务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前沿和重要门户优势,支持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澜湄合作区域、泛珠三角经济圈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技能人才技艺交流和技能培训合作。积极落实省级与周边国家职业资格互认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外办)

(六)推动建设培训平台载体

27. 推动企业培训平台建设。突出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建立企业培训中心,自主开展职工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提供实训实习条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28. 加强技工院校质量建设。增强技工院校培训基础作用,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优化专业结构,调整课程设置,提升办学质量。推进技工院校优质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技工院校探索校内教学与社会化培训相结合,利用师资、实训场地以及设备资源优势,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服务。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培训。支持企校开展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等领域技能人才联合培养。支持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开设传统工艺技能相关专业和课程,推行特色技艺定向招生,强化传统技艺技能教育。探索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融合发展,鼓励优质资源投资技工教育,支持民办技工学校发展。到2025年,遴选技工院校建设8—10个优质专业,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新增招生3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教育体育局)

29. 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7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昆明名匠工作室100个。加强对建成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充分发挥“1+N”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的培训辐射作用,完善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功能,提升职业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0. 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发展。发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补充作用,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培训服务。鼓励发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共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税收优惠等方式对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给予支持。严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师资、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培训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重要意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摆上重要位置,与就业创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各司其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密切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合力。

(二)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建立社会多元化投入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企业应按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规定足额提取资金,并将其中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提供资助和捐赠。

(三)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新风尚。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系列化、高质量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政策举措。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大奖评选活动,评选各行各业优秀高技能人才,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评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严格落实审核程序。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对承担政府培训任务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培训质量低劣尤其是存在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培训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及程序追回被骗取、套取的补贴资金。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并将推进落实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工作总结于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周武景 6335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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