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9-07-11 12:31 字号: [ 大 中 小 ]
近日,市审计局在对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中发现,各级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使用上,大多偏重于注意各级财政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使用,而对通过银行贷款筹措的资金使用绩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如某县政府2014年通过政企合作,从国家开发银行取得棚户区改造资金23.78亿元,2017年底该贷款已按贷款合同约定放款进度全部提款到账,但直到2018年末放款银行存款账户仍结存有资金4.7亿多元,造成资金闲置并支付大量贷款利息的情况;同时,根据政企合作协议贷款本息的偿还责任为当地政府。
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国开行货款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一旦棚户区建设改造工作推进迟缓,就会发生贷款资金闲置的情况所致。建议各地方政府加强协调,确保在建棚户区改造工程按建设计划推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专项贷款资金的监管,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银行贷款资金的使用效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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