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审计局 2017-08-02 09:25 字号: [ 大 中 小 ]
(2017年第26号)目录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昆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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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71)63131240
云南省液化天然气储配基地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昆明市审计局2016年5月至10月,对云南省液化天然气(应急)储配基地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云南省液化天然气(应急)储配基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富民工业园区麦竜片区,占地面积38 893.2㎡。项目建设2 500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低温球罐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5 000立方米/小时空温式液化气及调压、计量设施。项目由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于2011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项目竣工,验收结论为合格。
该项目竣工决算总额7 856.9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实施,可为昆明城市输配系统提供应急调峰气源,为昆明市天然气置换摸索经验,提供了洁净能源,改善了昆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此外,审计发现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工程量多计,定额高套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未按招投标结果签订合同、项目的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土地购买未履行相应程序等问题,应予以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43.38万元
施工单位结算工程量错计、定额错套、清单细目错套、补偿费用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多计工程价款143.38万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0.15万元
未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和利息计算方法结算,造成多计待摊投资0.15万元。
(三)经邀请招标确定造价咨询服务中标人后,双方未按照招标投标结果签订合同。
(四)项目的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应公开招标而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单位经邀请招标,确定监理服务单位和造价服务单位并签订合同。
(五)本项目收购的土地为非国有单位资产。在收购时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也未取得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的核准。存在在土地购买上审批手续不完善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昆明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调整,建设单位依法据实结算工程款和待摊费用,并调整有关账目。
针对发现的问题,昆明市审计局提出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并按规定结清项目债权债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相关规定,规范招投标程序;在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时需按《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的规定,进行评估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取得核准;对收到的专项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多计工程价款、设备投资及待摊投资的问题,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调整。